9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经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委联合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制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
《通知》规定,课后服务主要内容为,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答疑辅导及开展兴趣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提供托管服务,内容为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答疑辅导等,城区2.00元/课时·生;乡镇1.50元/课时·生。提供兴趣活动服务,内容为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及社等,城区2.50元/课时·生;乡镇2.00元/课时·生。幼儿园延时服务费仍按照《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即:10元/生·时。该标准试行范围为市属和市辖三区各中小学,自年秋季学期起试行。
《通知》要求课后服务应当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安排,自主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及参加的内容和时间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学校应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标准、服务内容、收支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列入公示范围内,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