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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4月9日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减缓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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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和学制影响,幼儿园和小学分属不同学段,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两个学段相互分离、互不衔接,很多儿童入学适应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同时,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家长普遍感到焦虑,对孩子怀有过高期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前培训,推波助澜;一些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迎合家长。这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必须加强规范引导,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比如:要求幼儿园在大班下学期要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小学要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从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原标题:幼小衔接如何改革教育部发文明确小学幼儿园均不得开设学前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