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为三项内容:
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专项治理严厉查处七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17号)要求,重点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1月16日至2月28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全市将开展不间断的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查处举报线索。对寒假期间违规办学的行为严惩重罚。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严肃处理。各区县(市)将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完善巡查发现、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环节的合作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相关部门将向家长、学生开展“双减”政策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等讲清讲透违规培训的各种害处和隐患,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坚决做到不参与或变相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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