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减”政策的出台,教育机构的规模一落千丈,老师的补课行为也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不少家长以举报的手段向教育部揭发老师的“违法行为”:东北某初中生的家长托熟人请了一位老师给双胞胎孩子补课,孩子中考成绩不错,谁又想到通知书刚下发,这个家长反手就把老师有偿补课的事实举报到了当地教育厅,这位老师不仅被停职,同时还需要全额退还课时费,并支付元赔偿金。
而在安徽某培训机构里,一名老师在补课过程中被家长举报,随之而来的社区管理人员竟以撬门的方式强行进入房屋内,并对老师实施了暴力行为;更离谱的是,一名教师暑假期间给自家小孩补课时居然也被家长举报,还在举报中要求该教职工“免费给自己的孩子补课”。
以上的新闻属实荒谬,但又令人恐惧:当家长拥有了肆无忌惮的举报权利,老师还敢“管教”学生吗?举报会对老师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举报在“双减”政策下,到底是一个有效的监督手段还是一种在嫉妒下推动的“告密”?
举报老师补课,到底有没有让孩子受益?
在“双减”政策尚未出台之前,我国就有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里面严格要求教师不能私设补习班,进行有偿补课。这一规定出台后,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猿辅导、学而思、好未来。
这些机构在市场上迅速发展,以新东方为代表的部分机构甚至在深圳上市,完成了A轮融资;然而,就如《桃花扇》所说的那般“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在“双减”出台后,教育机构纷纷裁员,猿辅导甚至开始向羽绒服等行业进军,意图转型。
然而,现在市场上真的没有补课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一方面,民办学校的教师没有编制,也就不受《规定》控制,仍然可以有偿向学生提供补习,有钱的家庭甚至完全不受影响——反正他们向来请的是一对一家教。
另一方面,没有了数理化英等硬性学科补习,体育、小语种、美术、音乐等“兴趣爱好班”又异军突起,一些托管所打着托管的名号,却依旧安排老师在晚自习补课。而一些学校把补课“改名换姓”成了自习,声称学生都是来校自主学习,学生并没有被补课。
无端举报老师,是“恩将仇报”吗
以上种种让人啼笑皆非,却又凸显出来了一个道理:补课市场不是老师造出来的,是家长造出来的。如果不是家长支持补习,线上辅导根本无人下载,也自然无人问津;如果不是家长央求,许多公立学校老师也根本不会“出山”补课,到头来还要倒贴;如果不是家长害怕自己的孩子成绩落后,只能去职高学习,也不会如游击战一样把自己的孩子想着办法也要送去补习。
“双减”政策刚出来大家叫好声一片,但谁又能想到伴随着“双减”政策出台的就是高中招生的缩减,预计50%的学生将进入职高,成为我国向“双轨制”出发的第一批试用品。家长们这才慌了神,有钱有关系的家长要么请家教,要么自己私下邀请几个家长开小班,总之补习的继续;没钱的家长找不到便宜的补习班,又看不下别人补习,于是一纸状告诉到教育局——我的孩子补习不了,别人的也别想补。
这种心理不像是举报,事实上“举报”一词从《福惠全书·教养·礼耆德》“择本乡年八十以上,素有德行,从公确实举报”开始,由商鞅发展成“举报制度”,表明了其公共利益性,换句话说,你得和被举报方无共同利益。但家长的举报显然“毫无公共利益”。
事实上,督促家长实行举报的,就是个人利益在“双减”下的失衡。这么一看,这种行为不像是举报,更像是告密——被告密的一方对他人做了无害甚至有利的事情,而这个事情间接或直接损害了告密者的利益。
勿让举报之风盛行,老师也需要被我们尊重
“告密”的本质就是利用更高级别的权利去实施打压,而在家长举报老师的过程中,家长针对的根本不是补课的本身——事实上,很多举报的家长都透露出补课的意愿,他们针对的是“你有我无”的困境。而老师,只是成为了这些家长打压其他补课学生的工具。
康德说过:“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工具”,如果任由这些告密、举报制度发展,只会让老师不敢“管教”学生,或者是跳槽到私立学校,从而摆脱制度的约束。长期以往发展下来,最终受害的是学生自己。
如何利用好举报制度,真正地去打击一些老师“不给钱不上课”或者故意留知识点到补课才讲的现状,笔者认为还是应该加强举报的成本,做到实名举报,让举报的家长不躲在匿名的“保护伞”下为所欲为;而监管部门也要对实名举报重视起来,切实地调查相关举报是由,而不是和稀泥,直接惩罚老师以求息事宁人。
无数毕竟历史上,举报制度的滥用都以悲剧结尾:就如同商鞅发明了举报制度,最后却死在了他人的举报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