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长等待录取信息的紧张急切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诱骗考生和家长。
教育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录取分数要求的,才会被高校录取,切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传言,明辨诈骗伎俩,避免上当受骗。
谎称“花钱可买大学名额”
年5月30日,受害人陈某某在某网站上认识一名叫陆某超的男子,该男子称能帮助受害人的孩子录取到更好的学校。通过网上多次联系,陈某某相信了陆某超的谎言。之后,陈某某陆续向陆某超支付7.8万元,结果不但没有录取,反而人财两空。10月8日,民警将嫌疑人陆某超抓获。△资料图(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的诈骗信息,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
故意混淆
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谢某因儿子高考成绩不理想,通过关系找到刘某为其办理某知名大学入学事宜。刘某表示通过第三方途径交纳48.5万元便可进入X大学商学院。9月中旬,刘某将X大学人力资源管理高级研修班的录取通知书交给谢某,并称实际入读的是X大学商学院,通知书是学校怕影响不好做的幌子。谢某在刘某陪同下到X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员交纳学费等5.2万元,后发现就读的是短期培训班遂退学。刘某拒绝退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合作办学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不同的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并不一样。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须通过高考招录。上述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校外培训乱象
暑期到来,有些家长已经或者正在筹划为孩子报各种辅导班、补习班。面对“琳琅满目”的培训机构及不菲的培训费,中消协提醒,校外培训乱象主要集中在合同纠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缺乏资质等方面,广大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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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投诉最为集中
年6月,四川省阆中市消费者吴先生为其小孩报了当地一家培训机构的思维导图培训班,缴纳培训费用元,双方签订了培训合同。其小孩学习了19天后,吴先生感觉小孩对该课程没有兴趣,遂要求该培训机构按照合同载明的“未学满一个月,按70%退款”的条款约定,退还自己现金元,但培训机构只同意退款元,于是消费者投诉至阆中市消委会。经消委会调解,经营者最终退还了消费者剩余款项。
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件,其中合同纠纷件、售后服务纠纷件、虚假宣传纠纷件、服务质量纠纷件、价格纠纷件。
中消协表示,合同纠纷是消费者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服务缩水、不按合同约定开课、合同中含有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单方变更服务协议、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合同等。其中,不按合同规定为消费者办理退费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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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问题突出
今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处以共计万元的顶格罚款,其中违法违规行为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价格欺诈,主要表现为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价。
如卓越教育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