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运河教育”获悉沧州市运河区查处9起“隐形变异”违规培训↓↓↓
为持续巩固校外“双减”工作成效,营造严厉打击违规校外培训的高压态势,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要求,按照省、市教育部门的工作部署,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暑假期间对各种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开展联合巡查,对无资质“黑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周共查处9起违规培训行为,现对违规培训地点进行“曝光”,并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名著二期底商1栋。
经群众举报,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发现刘X在优睿托管机构内,为二十多名初中学生和几名小学生进行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租用托管场所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督促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
2.沧州市运河区凤凰城B区21号楼2单元室。
经学生反映,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排查,发现刘XX为十几名初中学生进行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在小区住宅楼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督促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
3.南陈屯镇小朱庄村安民街54号美泉宫补习班。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排查,发现孙XX违规组织三十多名学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督促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组成员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公告”。属地南陈屯镇政府将持续对该机构进行处置。
4.运河区金鼎大厦C座7楼、室举办暑假补习班。
接学生电话举报,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李X违规组织十几名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工作组成员在7楼显著位置张贴“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公告”。属地西环办事处持续对其进行处置。
5.南陈屯镇东屯村金铎超市旁二楼举办暑假补习班。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发现邱XX组织十余名小学生开展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督促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组成员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公告”。属地南陈屯镇持续对该机构进行处置。
6.运河区颐和文园10号楼1单3楼补课班。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举办者赵XX组织十余名小学生开展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属地西环办事处持续对其进行处置。
7.运河区御河新城西区3号楼底商商铺金色童年托辅中心。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陈XX有托管证和营业执照私自组织三十多名小学生开展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属地市场办事处对持续其进行处置。
8.运河区荣盛三楼政兴琴行、向未来拉丁两所培训机构无证经营开课。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杨XX有营业执照,私自组织学生开展课程培训属于超范围经营。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清退学生学费。执法人员现场依法下达了停办通知书,并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关停公告”。属地管理南环办事处持续对其进行监管处置。
9.运河区配件北路电影器材宿舍1号楼室,室补课班。
经群众举报投诉,运河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实地督查,举办者张XX组织十余名中学生开展课程培训,此行为属于无证无照个体私自违规组织学科培训教学活动,工作组当即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现场解散学生并保证学生安全到家,及时清退学生学费,并对培训学生及家长进行“双减”政策宣传教育。属地公园办事处持续对其进行处置。
下一步,运河区将进一步强化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继续推进严查严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度过平安、愉快、有意义的假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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