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校外培训合同范本,今后给孩子报

6月17日,教育部印发校外培训合同范本,以往碰到的校外培训机构多收费、退费难、服务不到位三大坑,从此难不住你了。这一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了几件事呢?缪老师帮你翻译一下:

①培训机构需要向家长说明为什么收钱?收多少钱?怎么退费?

②培训机构不能收取家长超过三个月的费用。

③培训机构在宣传或者广告中承诺的师资和学习效果必须兑现。否则视为违约。

①从此以后你走入培训机构的大门,对方要求你签订他们提供的合同时,你可以问:为什么不使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合同范本?

②从此以后机构以各种手段,以降价或者送课等手段。变相要求你交费超过三个月的时候,你可以理直气壮的问他: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③从此以后当培训效果达不到机构宣传效果的时候,他没法再用“最终解释权”和“以现场为准”等理由来敷衍你,因为这全是算作违约行为。

④在公办教育体系当中,我们国家的师生比还比较低,一个班几十个孩子决定了老师不可能针对某一个或几个孩子单独制定授课计划,所以课外补习才有了生存的空间。以学习成绩为主导的升学体系,给校外提分机构提供了生存的土壤。而且校外培训机构本身还是一个巨大的产业,提供了非常多的就业机会,所以要一刀切掉校外培训机构,目前看起来是不现实的。

⑤本质上。校外培训机构既是一部分家长精神焦虑的寄托,也是他们情绪发泄的对象。前者说的是很多家长认为教育等于教学,学习成绩是教育的核心。所以他们不能忍受孩子成绩上的不足,这就促使他们把金钱花到校外培训机构的身上。但本身他们又认为这笔钱是不应该花的,或者是基于“别人有,我不能没有”的攀比心态所花的,总之花的不情愿,那自然就会不停吐槽。

⑥校外培训机构有几条底线绝对不能触碰

第一是与公办学校老师合作招生。有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让公办学校老师利用自身对于家长的影响力帮它招生,再给公办学校老师提成。这一方面破坏了家长和老师在教育方面互相信任的情感基础,另一方面家长被招生进来本身就是不情愿的,背后又怎么会说你好呢?

第二是雇佣公办学校老师教学。对于一家公司来说,雇佣全职员工的成本无疑要高于雇佣临时员工,而公办学校的老师对于教培机构来说就是临时员工。国家明令严禁公办学校老师到教培机构任教,这是为了让老师们把心思用在校内教学上。有人说老师收入太少,需要用这种手段来补贴家用。我想说的是:补贴家用其实还有其他的方式,不一定非要到校外兼职教学。如果说国家给编制给待遇给岗位是大堤之内,那在校外机构兼职就是大堤之外,堤内损失堤外补,这对堤内堤外都不公平。

第三是虚假宣传。天下老师千千万,名师却有万万千。每一家校外教培机构,不管是大是小,似乎总有那么一位到几位名师。这名师未必是教出来的,或者是干出来的,有些就是包装出来的。而这些包装出来的名师会不会教,能教成什么样,似乎都是未解之谜。

第四是过度营销。从让人不堪其扰的电话销售,到类似洗脑传道的宣讲大会,再到对教育一窍不通的所谓市场专员的逼单技巧,所有这一切都聚集教育二字越来越远。

第五是背信弃义。卷钱跑路的这两年当真不少,收费不退的屡有耳闻,公然违背合同的屡见不鲜。一次又一次让人亲眼见证了某些校外教培机构的斑斑劣迹。

这么下去,能行吗?

你认为校外培训机构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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